连教计〔2016〕37号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建档立卡和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学校(园):
根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财〔2016〕1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和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教办学〔2016〕17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2016年秋季各类学校(园)建档立卡和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学生名单核对
为了结合本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和残疾学生(详见附件)数据采集工作,请各校(园)进一步做好本校(园)上述两类学生信息摸底、核查,补齐建档立卡户学生和残疾学生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残疾学生以相关佐证材料或当地残联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二、开通普通高中“绿色通道”
1.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参照我省高校做法,对建档立卡和残疾的普通高中学生在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即对在建档立卡名单中和残疾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入学学生一律先行入学,不收取学费,待中央和省政府相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补办资助手续。建档立卡和残疾的学生免除学费后对学校的补贴办法待具体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2.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做好开学初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省教育厅将结合开学初教育督导派出检查组赴各地各校开展开学初工作检查,若发现违规收费等相关行为将严肃查处。
三、各有关学校(园)信息报送
1.请将本校(园)有建档立卡户学生和残疾学生信息汇总,电子文档于9月13日前上报,邮箱:2897064927@qq.com,文件需注明学校(园)名称;
2.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汇总上报,民办园由所属中心园负责通知,并由中心园为单位汇总上报。
附:《连江县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及上报样表》
连江县教育局
2016年8月25日
连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