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教育局文件
连教助中心〔2018〕11号
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校、连江职专:
为确保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8年度预申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由于今年1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进行更新升级,本年度预申请工作可延至4月20日。
二、申请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是为减轻助学贷款办理期间对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的工作压力,本次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高校“准新生”,入学后如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直接进入贷款合同面签环节。
(一)以下类型是预申请工作的重点对象,应全部进行预申请:
1.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班中的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
2.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班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二)以下类型作为预申请鼓励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预申请:
1.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班的学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且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条件的学生。
三、申请办法。通过“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平台(http://xszz.fjedu.gov.cn)”提交申请。各校要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在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材料清单、注意事项和办理流程可登陆预申请平台查看),确保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策宣传。各校要积极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开展合作宣传。在对待经办银行时应一视同仁,不得再增加约束条件限制经办银行。在预申请办理期间,各学校要将各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详见附件1-2)在学校公示栏和班级黑板报面进行公示,让学生自由选择经办银行。
五、资格审核。为提高助学贷款的精确性,做到“应贷尽贷”,各校在审查过程中要严格程序、分清责任、规范操作,要根据“八贷八不贷”审核条件(详见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 中国保监会 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2013〕5号)),及时通过平台做好预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并确保预申请学生资格审查资格认定的准确性。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要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政策的宣传,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策相关内容应知尽知。
(二)请各校将《2018年预申请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至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松。
(三)为了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建议各校以班级为单位,设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摸底表》,并让每一位学生签字确认。
附件:1.福建省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图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流程图
3.2018年预申请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摸底表
连江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
抄 送:相关科室,存档。
连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