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黄如论中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开办《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闽公开办[2011]2号),和连江县教育局《关于推进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连教综〔2012〕70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推进依法治教,根据《福建省校务公开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指导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施校务公开要坚持党的领导,党、政、工共同负责,有关责任部门共同推进的原则;坚持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和管理者两方面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
第三条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之外,凡涉及学校管理、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学校廉政建设等事项均应公开。
第四条校务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大事要事公开:
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重大决定、决策情况;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涉及教职工、学生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等。
2、领导廉洁自律公开:
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意见及整改情况,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情况,纠风、效能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及党员考核和发展新党员等工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学校干部人事公开:
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岗位聘任办法;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和评聘结果;教师业绩评估、计生安全、评先评优、奖惩情况;各类优秀中青年骨干、学科(教学)带头人遴选培养等情况;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
4、教学管理.德育安全公开:
对学科建设、课程设置、高考改革、校本课程、教改立项、教师工作量安排、调整、完成情况、教育教学论文汇编本、科研项目奖励评选、科技成果评选申报等;安全管理、德育活动、团队活动等情况。
5、学校教育收费公开:
对学校的财务制度;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监督机构、举报电话;代办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依据;每学期课本簿籍、“一事一收”代办收费结算情况。
6、学校招生.考试公开:
招生计划、录取规定;择校生、借读生及特长生、保送生、推荐生等的推举程序及录取结果;考试事项及违纪违规处理情况。
7、学校财务收支公开:
年度事业费预决算情况;每月财务收支情况、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电话等各类经费开支情况;校产处置、财产报损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及时、全面的公开。
8、学校招标采购公开:
学校基建、修缮工程招投标情况;工程项目方案、预算、变更、验收、决算审核等情况;大型图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大宗实验用品等招投标情况。
9、涉及学生利益公开:
学校对学生的各类评先方案和结果进行公开;奖(助)学金分配方案及发放情况 ;“两免一补”、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社会捐助;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推选。
10、涉及教师利益公开:
教职工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分配发放情况;工资调整、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安排分配方案;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基金缴纳等情况。
校务公开内容的重点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难点、教职工和学生关心的热点、学校廉政建设的关键点。
第三章 公开的形式
第五条校务公开要遵循可行适用、便捷、有效的原则,根据内容不同采取相应的形式。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学校认真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和职权,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由校长直接向全体教职工报告有关问题。
第七条校务公开栏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辅助形式。学校建立固定、规范的对内、对外公开栏。凡涉及教工、学生切身利益、师生比较关心的问题,都要在公开栏公布。通过板报、校园网站、教工联席会、家长会等形式公布有关事项。
第八条校园网站是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应充分发挥我校信息技术的优势,以专题栏目、校长信箱等形式开展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获得和反馈群众意见。
第四章 公开程序
第九条校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通过法定的程序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
第十条校务公开的程序是:
1、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确定公开事项。
(1)提出:学校各部门将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提交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
(2)初审:校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校务公开规定和要求,对提交的内容进行初审。
(3)审核:工作小组对公开事项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
2、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公开事项。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对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研究、确定,并提交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照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就提交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等及时进行审核,转交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开。
4、每项(次)公开后,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
5、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开。
第十一条通过教代会的公开事项,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程序执行。凡提交教代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应提前一周发给教职工代表预审。
第十二条公开的时间要根据公开的项目、内容和师生关心程度确定公开的时限(除特殊程序规定时限外,原则上,公示时间不少7日)。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校务公开执行档案,把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等记录在册,以便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四条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党政工齐抓共管、各责任部门具体承办、工会组织协调、教职工积极参加的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学校成立以总支书记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和工作实施、重大问题的协调。同时负责对教职工、学生提出的问题、意见做出解释的答复。
第十六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处室主任为具体负责人员的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实施。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忠达
成 员:张慈焕、郑爱平、吴岩峰、郑新峰、林必桂、林 相、柯艳萍、
陈 华、孙世安、林 振
下设校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张慈焕(兼)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郑 峰
副组长:林忠达、邱钓谋、谢能实、郑维高、庄剑平
成 员:张慈焕、郑爱平、吴岩峰、郑新峰、林必桂、林 相、柯艳萍、
陈 华、孙世安、林 振
(1)办公室:负责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学校计划与总结;学校人事、教职工管理;教职工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及期末业绩评估;涉及教职工、学生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等情况公开。
(2)教务处:负责对课程设置、学科建设、校本课程开发;高考改革、招生、学籍管理;教师工作量安排、调整;教改立项申报、科研项目成果评选及教学论文汇编等情况公开。
(3)总务处:负责学校收费及代办收费结算;“两免一补”、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年度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公务接待、电话等各类经费开支情况;教职工奖金、津贴分配发放;工程招标、物资采购;校产处置、财产报损等资产管理等情况公开。
(4)政教处:负责对学生的各类评先方案和结果;德育工作、教育论文汇编等进行公开。
(5)保卫处:负责学校师生安全及计划生育工作。
(6)科研室:负责教师培训、课题研究及骨干教师培训及认定等工作。
(7)团 委:负责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推选;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团队活动等情况。
(8)党总支:负责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意见及整改情况;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情况、纠风、效能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及党员考核和发展新党员等工作进行公示。
(9)工 会:负责教职工活动、福利及评先评优等。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学校成立以工会主席为组长,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公开内容是否真实,程序是否合法,教职工和学生反映的问题是否解决,同时组织师生评议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名单
组 长:林忠达
副组长:林 相
成 员:柯艳萍 陈昌琪、陈家星、郑 伟及学生代表。
第十八条对不认真执行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部门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对认真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奖励,以保证校务公开的工作顺利实施。
第七章 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应结合日常工作及时提出校务公开材料,按校务公开的程序要求,办理公开材料的审核、审批手续,做好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校务公开材料归档目录的要求,及时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每学期装订归档一次)。
连江县黄如论中学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