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连江黄如论中学党总支
福建省连江黄如论中学 文件
福建省连江黄如论中学工会
福建省连江黄如论中学 综(2016)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各级别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处室、年段:
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典范,宣传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创出新特色。根据连委教工委〔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评选2015-2016学年各级别先进工作者的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学校成立评选工作推荐委员会
组 长:郑 锋
副组长:雷劲松 邱钓谋 谢能实 林忠达 郑维高 庄剑平
成 员:张慈焕 雷木强 吴岩峰 林 相 林必桂 郑新峰 柯艳萍
二、评选对象
2015年我校在职在册教职员工。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政从教;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赞誉的教师。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均衡教育,模范履行职责,在教育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或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3、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从教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方可推荐为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四、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各年段校级先进工作者,分配名额是按本年段教职工人数的15%推荐。(具体名额分配附后)
2、2012年9月以来获得某一级别荣誉的教师一般不再参加此次同级荣誉的评选,但可推荐参加高一级别荣誉评选;原则上学校中层干部推荐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3、推荐评选程序: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各年段由年段长负责评选工作,由各年段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行政后勤组由林相副主席负责评选工作,由行政后勤组教职工民主推荐。汇总后,经评选工作推荐委员会投票评选,校级先进采取无差额票选,但候选人必须获得评选工作推荐委员会半数(含半数)以上票数;校级以上先进采取差额票选,获得评选工作推荐委员会票数领先者【单人无竞争人选需获得半数以上(含半数)委员票数】拟定为先进人选,再经教代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公示审核上报。对教代会无记名测评未超过半数者不予上报。
4、校级领导参评“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是单列的(不占学校指标),由学校推荐(各校原则上各推荐1名,评选程序与普通教师相同),由县局考评领导小组组织评选,择优上报,但可参加县级及以下先进评选。
五、本校内评选注意事项
1、2012年9月以来获得某一级别荣誉的教师一般不再参加此次同级荣誉的评选,但可推荐参加高一级别荣誉评选;原则上学校中层干部推荐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2、要本着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特别是初、高三毕业班教师),注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年龄段,以及男女比例的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3、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民主评选,公正推荐。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禁令20条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职业道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不能参与评先。
4、县教育局分配我校名额:“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1名(虚),“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实),“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4名(实),原则上在前三个学年度评先基础上逐级递增推荐。
5、个别教师特别优秀,但因受年段名额限制无法评上,学校评选工作推荐委员会会议研究后可予以增补。
6、拟推荐评选县级及以上先进的教职工需到林振老师处领取表格填写,并及时交给林振老师。(评选工作截止4月18日前)
附1、:校级先进名额分配(四舍五入):
初一 年段 | 初二 年段 | 初三 年段 | 高一 年段 | 高二 年段 | 高三 年段 | 行政及专职 后勤人员 |
16X15% =2.4 =2名 | 15X15% =2.25 =2名 | 18X15% =2.7 =3名 | 27X15% =4.05 =4名 | 25X15% =3.75 =4名 | 24X15% =3.6 =4名 | 25X15% =3.75 =4名
|
附2:市、县级先进教师评选,各年级、行政及专职后勤组根据以上条件拟各推荐有资格参评的教师各1名作为备选人员。4月15日前上报给林振老师。
连江黄如论中学
黄如论中学工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