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在连江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党建工作。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
2.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好党总支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促进学校组织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 大力推行党总支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党员的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5. 加强对党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调查党内违法违纪案件,并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6. 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 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 协助学校人事部门做好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 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工委、政教处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 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